全校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推荐2009-2010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所需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通知》(教科外[2009]208号)精神转发给你们,望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申报时间
2009 年3 月26 日-3 月29 日。
二、推荐人选要求
(1)教师人选按照《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5)要求推荐,不限于在编在职教师。
(2)志愿者人选按照《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要求(附件6)推荐,主要从应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中推荐。
(3)各孔子学院(课堂)已提出明确岗位要求,除以上条件外,推荐人选须符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1、填写程序
推荐教师和志愿者人选在汉办网上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推荐表》(附件7)、《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附件8)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附件9)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2、单位审批
推荐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和志愿者申请相关表格,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3、报关材料
(1)确保报送材料齐全。
(2)推荐人选材料由我厅汇总、协调后统一报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师资处。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大幅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志愿者待遇按照《汉语教师志愿者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补贴。
六、其它事项
1、为保证派出计划的顺利实施,教师、志愿者派出前,推荐单位须与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签署派出协议书。
2、确定派出的教师、志者须接受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此次未派出的教师、志愿者,将作为国家外派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调剂其他项目派出。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出教师和志愿者选拔工作,按文件要求进行推荐,并于3月30日(周一)上午8:30前报送国际交流处,逾期不再受理。
需交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人事处签署明确意见,中共党员、处级干部、高级职称者还需组织部签署意见)。
2.上级文件规定的所有材料。
联系电话:3040139
国际交流处
2009 年3 月26 日
附件5: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要求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总部有关规定。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志愿者教师应符合中国国家汉办关于志愿者任职资格的要求。
3、语言教师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的水平。
4、具备所在国通用语言的知识与技能。
5、具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6、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服务于教学的能力。
7、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8、身心健康,诚实、正直,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9、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附件6: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条件
志愿者主要从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先派出具有教学经验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
(五)年龄一般在22岁至50岁之间。确属工作必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附件1—4:《2009-2010学年度孔子学院岗位推荐人数一览表》等4个表格;
附件7:《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推荐表》;
附件8:《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附件9:《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也可登录国家汉办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