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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09:45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人选要求

1.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3. 具有(在我校)2年以上教龄;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6.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7.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二、岗位情况

1.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772人(2012年为366人)。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为3年。

2.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22人(2012年为125人)。

3. 教师岗位要求情况请登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官网查询。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时间和来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填报岗位(国家、孔子学院/课堂名称或公派汉语教师国外学校名称)、期限、赴任时间),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4月7日上午12点前报国际交流处。

2. 学校审批与材料提交

国际交流处将申请人员情况汇总上报学校,学校研究批准后,通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并按网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由国际交流处整理后于4月15日前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考试通过者将同时获颁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政〔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六、其它事项

1.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汉语教师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 申请人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网上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联系人:杨大光、高菲 联系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10房间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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