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教办外[2016]42号),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促进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现组织我校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9名赴孔子学院(课堂)任教的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804名普通项目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三)2016年志愿者岗位信息将在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官网、教育部“新职业”网站和有关高校“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发布,以指导报名者按各自情况合理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学历以上(含)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回国志愿者、在职教师。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 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符合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7. 参加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但审核未通过者,不得进行下半年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教师报名:申请人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时间和来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填报岗位(国别、岗位类型、任教时间)、普通话及英语水平,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书于
3
月
3
日
下午17:00前报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学校研究通过后,通知申请人登录汉语教师项目在线管理平台,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并在线提交。将生成的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签字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和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志愿者于
3
月
8
日
下午17:00前报送,普通志愿者于
3
月
22
日
下午17:00前报送),由国际交流处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2. 学生报名:学生直接向所在学院报名,由所在学院审核、研究同意后,申请人登录汉语教师项目在线管理平台,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并在线提交。将生成的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签字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和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学生申报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由所在学院相关人员统一报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志愿者于
3
月
8
日
下午17:00前报送,普通志愿者于
3
月
22
日
下午17:00前报送)。
3. 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日期,请登录汉语教师项目在线管理平台在中文申请表界面上点击“调配志愿”即可获悉。
三、选拔
经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将确定为志愿者候选人,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3月26日至27日进行,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4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管理平台另行通知。
为方便志愿者候选人考取《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拟于3月25日和4月22日分别举行《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志愿者专场笔试。有笔试成绩者优先录取。具体信息请登录管理平台查看。
四、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试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所在单位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八、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杨大光 李景 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10房间
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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