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面向西部地方项目合作省区的2018年国家公派留学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之“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时间有所变动,提前至2018年1月5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申报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均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1.留学国别及院校: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
2.留学期限、选派规模及派出时间:留学期限为3个月,选派规模约105人,2019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3.申报对象:申请人应为高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处现岗部门负责人,或目前正在从事人事管理、教务教学、科研管理、高校国际化工作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4.年龄要求: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5.学习安排:2019年课程内容主要围绕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开展,同时包含大学综合管理相关内容,将分三期分别组班。学习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留学人员将有机会听取有关高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专题讲座,并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观摩实习。
(二)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留学国别及院校:英国南安普顿大学。
2.留学期限、选派规模及派出时间:留学期限为6个月,选派规模约70人,2019年派出时间,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3.申报对象:申请人应为高校英语骨干教师;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如申报,需提供“重点推荐函”,内容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4.年龄要求: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5.语言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三)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2.留学期限、规模及派出时间:留学期限为6个月,选派规模约80人,2019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3.申报对象:申请人应为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如申报,需提供“重点推荐函”,内容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因本项目专业限制,以下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含药学)、兽医学、英语。
4.年龄要求: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5.语言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一)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三)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四)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五)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
(六)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七)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三、资助内容
成班派出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资助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河南省教育厅承担30%,高校承担20%。各校的配套资金按照每年实际录取人数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进行核算,并由河南省教育厅汇总核准后统一拨付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账户。待国家留学基金委核准后,下达正式录取通知。
四、申请方式
(一)个人申请与学校审批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2日上午10点前报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处审核汇总上报学校,学校研究批准后,通知申请人网上提交。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5日至1月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9点前报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整理后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厅不接受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五、评审和录取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法,由河南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合格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全英视频面试,并确定录取名单;2018年8月公布录取结果;2019年留学人员陆续派出(具体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联系人:杨大光李景 联系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10房间
国际交流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