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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16:40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在我校)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要求。

二、岗位情况

(一)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66人。

(二)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125人。

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官网查询,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至4年。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时间和来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填报岗位(国家、孔子学院/课堂名称或公派汉语教师国外学校名称)、期限、赴任时间),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4月5日上午12点前报国际交流处。

(二)学校审批与材料提交

国际交流处将申请人员情况汇总上报学校,学校研究批准后,通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并按网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由国际交流处整理后于4月19日前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厅不接受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政〔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

1.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教师选拔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请人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网上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联系人:杨大光、高菲 联系电话:3040139 地点:行政楼610房间

国际交流处

2012年4月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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