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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7日 09:44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及规模: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仍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08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资助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研究生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步骤1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步骤2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

步骤3网上注册。根据《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选择“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填报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20日开通。具体操作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

步骤4准备申请材料(查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步骤5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互换项目签约院校)提交申请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

如所申请项目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申请,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详情及各类相关文件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国际交流处

2008 年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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