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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8:29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含)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4.申请人原则上应有主持或参与的在研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或所在单位重点工作、所在团队研究方向。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1.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整体要求,相关学院应紧密结合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选拔时间及流程

1.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申报,申请人将自己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的书面报告,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一并于202437日前报行政楼610房间;第二批于2024825日前报行政楼610房间,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

2.学校研究同意后,通知申请人于202438日至10日(第二批为202491日至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河南省教育厅”,“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3.为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请申请人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材料(一式两份,无需装订),于2024311日(第二批为2024911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2024315日(第二批为2024915日),学校统一将审核后的被推荐人员材料、单位推荐公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逾期将不再受理

5.录取结果将于20246月(第一批)和20251月(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可重点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申报及派出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教学、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等问题,以确保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得申报。

2.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3.其他未尽事请参阅《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附件2)。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文禹粱   电话:304013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3月5  

(初审/文禹粱 复审/张志勇 终审/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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