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1:28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4〕126号)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我校将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统筹推荐申报项目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二、申报要求

1.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2.结合本校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校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

4.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双方须签有尚在有效期的具体合作协议,而非框架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应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

5.各相关学院需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6.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可单独申报,也可采用“院院联合”模式申报。

7.我校限推荐1项。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申报,聚焦科研方向、整合合作资源,每个学院只能推荐1项。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项目管理

1.获批项目的执行期暂定为三年(2025-2027年)。省教育厅在每年年底前组织对获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估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果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要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性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2.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省教育厅组织对获批项目进行项目终期总结,并于当年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终期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下一期执行计划等。通过评审的项目,如有需要可以继续执行三年;未通过评审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四、材料受理时间

请有项目申报意愿的学院于2024年6月7日18:00前将《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申请书、所依托的政策文件、中外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uoji#hist.edu.cn(使用时请将#改回@),文件命名格式为“地方创新子项目+学院+联系人+手机号”。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4月30日

(初审/崔震昆 复审/张志勇 终审/冯霞)

关闭


河南科技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90号
邮政编码:453003    联系电话(传真):0373-3040139